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,用“身边事”教育“身边人”,近日,娄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娄烦县人民法院,组织县消防救援队、检察干警等50余人现场观摩了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景某某受贿一案庭审过程。

庭审中,公诉人围绕被告人收受供药方回扣款32万余元、收受服务对象价值31万余元装修款、以借为名索要7万元等犯罪事实,依法进行了严密举证、质证,并发表了逻辑清晰、法理情交融的公诉意见。法庭庄严肃穆,举证环节一摞摞书证、一份份证言,清晰勾勒出被告人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的犯罪轨迹;法庭辩论环节,公诉人对犯罪构成、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的深刻阐述,有力地指控了犯罪。被告人当庭多次哽咽,流下悔恨泪水,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,为所有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,深刻揭示了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的必然规律。 “零距离”感受,“沉浸式”警醒。长达2个小时的庭审,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、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利,如何从心存侥幸到肆意妄为,最终跌入犯罪深渊的过程展现得淋漓尽致。旁听席上,全体人员神情专注,凝神倾听,全程见证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严肃性与公正性,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。

“以案为鉴,筑牢防线。” 庭审结束后,参与旁听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,此次庭审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警示教育。“亲眼看到昔日的‘一把手’站在被告席上,内心受到极大震撼。这警示我们,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划清公与私的界限,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。”一名消防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。

此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,是娄烦县检察院深化惩治腐败“后半篇文章”、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该院将继续结合办案实际,丰富警示教育形式,通过案例剖析、检察建议、法治宣讲等方式,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,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。(卫红辉 侯宣宣)
